当事人:吴尧铁,性别:男,电话:1341724****,身份证号:4329261970********,住址: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紫岩村1组69号
我局曾多次致电你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英住建罚告字[2021]051号),但你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局又于2021年9月24日向你邮寄了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EMS运单号:1143972968329),但系统查询显示一直未联系上收件人,未妥投状态。
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内到我局(地址:广东省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住建局210办公室)领取该《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告知书(英住建罚告字[2021]051号).pdf
联系人:钟金提 联系电话:0763-2200755
联系地址:广东省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住建局210办公室
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