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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99674/2016-0024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2-17
名称: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清府办函〔2016〕13号 发布日期: 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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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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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

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贤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家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翠萍    市史志办主任

成  员:韦家平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举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  泳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赖付标    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肖  进    市文联副主席

高常立    市史志办副主任

蔡少玲    市史志办副主任

罗婉玲    清城区副区长

建辉    清新区副区长

张  光    英德市常务副市长

李伯伦    连州市常务副市长

冯炽兴    佛冈县常务副县长

梁积书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李一贵    连南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江绍勇    阳山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史志办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史志办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