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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674R/2021-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10
名称: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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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次数:-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清府函〔2021〕45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附件:清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docx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附件:

1.附件:清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