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清远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法治政府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今年上半年,组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9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行动方案》等七个文件,为深入推进法治连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依法履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贯彻落实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印发《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年版)》,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将行政审批事项和委托实施的管理权下放到镇、村一级,做好强县放权工作。目前,我县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69项,比2017年减少11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镇级154项,村级39项;完成99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
2.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年版)》,全面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审批程序,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目前,我县32个部门完成了权责清单事项的认领、修订工作,涉及保留权责清单5949项。
3.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规定及清远市有关要求,凡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我县严禁投资建设。2019年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也没有新增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
4.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将职能、权限重叠部门进行撤并组建,大力推行实施大部制。合并旅游局等5个单位,新成立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4个单位,印发三定方案19份。今年5月底,我县全部完成改革任务,通过重新组建,行政执法队伍得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得到提高,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5.完善宏观调控。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建立1000个项目的项目库,目前审批104个项目,总投资9.28亿元,备案24个项目,投资10.06亿元。
6.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至2019年11月底,企业换照25份、农民专业合作社转换照4份,个体工商户换照80份。
7.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全县职能部门涉及到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到网上办事大厅,各镇、52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服务站,让群众只跑一次,实现网上办事全流程在线办理,切实减少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次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至今年11月30日止,我县网上可办理事项达70%,到现场零次可办率73.14%,到现场1次事项数为1692次。
8.创新社会治理。认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通“粤省事”服务平台,打造“数字政府”,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依法办理及查询相关业务。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共40项),对各部门要求其他单位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时需提交的种类证明和盖章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电子天眼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我县获评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全省第四的好成绩。
9.优化公共服务。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招商引资财政扶持政策》等文件,编制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投资指南》,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等竞争性的项目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证明事项减少至42项,清理和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事项。
1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入河口、土壤、大气等的污染治理。至10月31日,我县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达301天。
11.推动县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印发《2019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加快企业转型生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高效益。目前,全县规模以工业企业恢复到4家,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有力增长点。
(三)多管齐下,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聘请广东吉山律师事务所欧书美等3人为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县的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县7个镇、21个政府工作部门、52个村(社区)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我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拟制定的相关法规提供参考意见,如对今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管理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3.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连山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要求各镇、各单位印发规范性文件需按规定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共统一登记、编号、印发了12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县级规范性文件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废止3份,拟修改3份。
(四)稳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都需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作出相关决策。截至12月20日,县司法局共出具各类法制审核意见112份。其中,合法性审核意见29份,重大行政决策类8份,征求意见复函54份,合同、协议20份。
(五)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1.整合资源,加大推行执法体制改革力度。至今年5月,我县已完成行政执法职能、执法类别相似单位的整合工作。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提高了综合执法能力。
2.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今年6月,对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进行督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各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我县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健全了“两法衔接”机制及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等制度。
3.全面落实“三公示”平台建设。我县31个执法主体已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谁公开”的工作机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了框架结构搭建及主体信息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根据《清远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管理办法》,今年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参考人数118人次。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及证件管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备案。注销《广东省行政执法证》38张,新申办执法证56张。
5.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各执法部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经我县上下各级共同努力,在2018年严惩2个黑恶势力团伙后,今年没有出现新的黑恶势力团伙。二是县公安部门开展“飓风行动”,破获涉毒刑事案件7宗,查获各类毒品20.27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47宗;打击黄赌犯罪9起,刑事拘留23人,逮捕18人。三是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食品联合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四是县水利部门在禁渔期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禁渔期内查获群众投诉举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宗,法院判决入刑2宗。五是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六)强化监督和制约,权利运行进一步规范
1.加强内部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今年初分别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改进工作。高度重视发挥网络、微信等媒体监督作用,在政府网站、县纪委网站的明显位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以加强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积极搭建“微政务”平台,开通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至11月30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707 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2条。
(七)推进社会共治,以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积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至11月30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宗,全部案件已依法办结完毕。其中:予以维持5宗,撤销1宗,终止2宗(申请人自行撤诉),全部涉及林木林地争议。今年,县政府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共14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6人次,其中副县长出庭1人次、镇长出庭2人次、副镇长出庭3人次。
3.积极化解矛盾争议。继续抓好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化解工作,2019至11月30日,镇村级调解矛盾纠纷340宗,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395宗,共735宗,调解成功733宗,调解成功率为99.7%。其中,农民工劳资纠纷立案1宗,办结1宗,涉及金额8.9万元。
4.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县52个村委会(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村村有法律顾问”目标。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解答咨询、参与人民调解等活动方式,结合妇女节、禁毒日等对不同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引导村(社区)和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纷争。
5.着力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深入排查化解信访存在问题,认真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县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访54批92人次,其中集体来访2批、26人次;收到省市转办信访事项48件,全部按时办结。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23批、46人次,做到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释疑解惑。
(八)组织大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2019年度学法计划,对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进行系统安排并提出相关要求。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县纪律监委在县委党校举办2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县委党校在公务员全员培训时安排学习《统计法》;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时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法律法规,共有9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学习及清远市组织的清远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各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大节假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知晓率。2019年12月19日,我县召开了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吉田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等4个单位报告了今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为其他单位履行普法责任作了示范,为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普法工作检查考核提供了有益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县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南部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镇、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镇法制机构和县直执法部门的法制股室尚未设立完善,专业人才欠缺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继续配合县人大做好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配合县人大做好2020年立法工作,配合县人大完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立法工作。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人员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设立小三江司法所为我县行政复议受理点。落实行政应诉相关规定,加强对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把关,落实“三统一”制度。二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三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五)加大力度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法制知识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我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法制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各单位人员的执法行为。
(六)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社会评议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由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评议监督,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告本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相关情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