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总体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县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将工作任务覆盖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201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并于7月10日,由市法制局苏宏海同志在常务会议上进行法制讲座,讲座的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县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推行法制局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2015年,县政府法制局共审核县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0件,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件)14件,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19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水平,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和估量的活动,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自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以来,通过前期摸索、积累经验,充分发挥县政府2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
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清远市规范行政执法规定(修订)》今年出台后,我县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规定》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我县举办了2015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班的课程包括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新行政诉讼法》这8门法律知识课,培训执法人员265名。
3、严格执法行为监管。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根据《清远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文件精神,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和重点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立案受理11件,目前审结9件,其中维持4件,撤销4,申请人自行撤销1件,正在审理2件。
2、 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县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56批252人次,受理群众来访24批126人次(集体访6批102人次,个访18批2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1件,其中直接收信2件,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信9件,来信已办结10件,有1件正在抓紧办理中;受理网上信访件108件,其中:县内网受理信访件76件,省信访局下转网访件9件,市信访局下转网访件23件,网上信访按要求已全部答复办结。
3、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努力化解矛盾争议。2015年,我县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获得新的发展。一是健全完善矛盾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实现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同时,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上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定期接待群众信访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除此,继续全面实施“以案代补”政策,各调委会、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采取各种手段,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一方面,继续抓好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做到每月一研判,准确把握我县基层矛盾纠纷的动态,为主管上级及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实情分析依据。另一方面,继续发挥局各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并统筹整合政府和社会的各种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再一方面是充分发挥镇、村(居)调委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特殊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化解农村基层和特殊性的社会矛盾纠纷。至目前,镇、村(居)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642件,调解成功63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2%,达成协议的履行率为100%。由于在化解社会矛盾纠方面成绩显著,在2015年,上帅司法所长陆耀玖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吉田司法所及福堂司法所的蒋琴思所长亦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违法案件,提高行政管理公信力和执行力。县经济发展促进局按照《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执法检查。2015年,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4家102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57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52项;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非煤矿山2家;使用执法文书 79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年在稽查打假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1931人次,检查单位225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7份,立案80宗,罚没金额7.05万元,其中移送公安13宗,公安均没有立案已退回该局作行政处理;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对我县辖区内违法用地图斑进行相关查处整改工作,全县第一季度共49个变化图斑已全部立案,立案率100%,查处率100%,已结案47宗,结案率95.91%;对填土但未建设的10个图斑进行了复耕复绿整改,应复绿6.42亩,已复绿6.42亩,复绿率100%,应复耕18.51亩,已复耕17.74亩,复耕率95.84%;第二季度共有4个违法图斑,面积9.9亩,其中耕地0.48亩,已全部立案查处完毕。另外,在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方面,对我县湴浪冲石场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84900元。全年共获取环保监测数据2075个,其中环境监测数据1589个,污染源监测486个,出具了监测报告86份。并积极开展常规监测业务,对地表水监测共开展24频次,其中城市水域功能区3次,饮用水源6次,交界水域3次,开拓了大气连续监测业务,其中空气质量连续监测180天,大气降尘监测3次。县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维稳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涉毒、涉盗抢、涉黑恶、涉赌、涉诈骗“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掀起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工作热潮,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2015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09起,破获77起,破案率为25%;立重大案件17起,破获9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3人,刑事拘留66人,其中逮捕45人,起诉64人;捣毁作案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10人。另外,在治安案件方面,全县共查处治安案件97起,查处违法人员120人,其中拘留71人,罚款49人。并进一步强化县城“3+X”视频监控系统的同时,还大力开展全县23间中小学、幼儿园高清视频系统建设。在今年“3+2”专项工作中,“3+X”系统为数起盗窃摩托车系列案和入室盗窃系列案提供了关键破案线索。做好严密治安防控,一是在重要节点采取“巡逻加便衣、白天加黑夜”的巡逻模式,二是常态化开展武装巡逻工作,三是依托鹰扬关公安检查站,全力把好入粤、入桂关。在有效防控下,通过巡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人,全县“两抢”案件仅发生5起。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特种行业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治安检查和治安整顿,净化治安环境。共检查出租屋600间次,收购业52间次,加工、维修业20间次,中小旅馆120间次,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公共娱乐场所160间次。
(六)权责清单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精神,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七)认真抓好依法行政迎检工作。今年上半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人民政府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评。法制局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单位和迎检主要力量,着重围绕《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按期完成自检自查,认真查漏补缺,组织和通知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指标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形成系统的迎检文件,顺利完成了社会评议和实地考查各项迎检工作任务。2015年12月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努力做好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迎检工作,针对14年的考评存在问题作出整改,要求各部门对2015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并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八)自觉接受监督,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接受县人大对重大项目、执法情况等工作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自己束缚自己,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高。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存在依法办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高等问题。
(二)行政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决策中还未形成完整、便捷、有效的民意沟通渠道和规范、严密的程序体系。
(三)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自由裁量未向社会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仍存在薄弱环节。
(五)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三、下一年工作措施
(一)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二)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备案工作,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活动;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建设,保障工作运行经费努力保证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定期举办培训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