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21〕22号),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我县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停车泊位使用效率,同时切实解决我县停车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局拟对县城原有、新建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1391个)进行统一收费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有关规定,县住建局定于2021年9月23日举行“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
让广大群众参与停车管理,建言献策,完善智慧停车项目的智慧管理、计时停放、收费调控、区域划分、信用管理等系统政策,从而达到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听证会内容
目前,我县公共停车场出现并且长期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场内杂物乱堆乱放等,严重影响了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停车位管理制度亟待优化。因此,为推动资产资源价值化改革工作,推行“智慧停车”项目具有深远意义。项目既响应国家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方针,对维护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强化城市精细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项目建设需要,将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听证,主要包括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规划、停车收费方案等关系群众民生福祉的内容。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9点
地点:县住建局9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22人)
(一)县人大代表2人
(二)县政协委员2人
(三)县政府代表2人
(四)县财政代表1人
(五)县公安局代表1人
(六)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代表1人
(七)县司法局代表1人
(八)县住建局代表2人
(九)群众代表8人
(十)企业代表2人
五、公示时间
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共5天。
六、相关要求
(一)群众代表要求。凡年满18周岁,热心文明城市管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群众代表从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产生。
(二)报名事项要求。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县住建局大楼6楼市政服务中心办公室。(注:报名时,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三)建言献策事项。其他未能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群众,也可通过书信方式向停车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记录、整理,感谢您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作出的一份贡献。
特此公告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