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在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王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76,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209万元,一般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454万元,调入资金1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4万元,上年结余21,6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3%,实现了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同比增收2,537万元,增长41.18%。其中税收收入4,667万元,同比增收778万元,增长20.01%,总部经济企业贡献较大,121家总部经济企业上半年纳税12,475万元县级部分3,150万元 ;非税收入4,031万元,同比增收1,759万元,增长77.42%。非税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34%。税收方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增幅较大,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出现减收,其中:增值税收入完成3,092万元,同比增收1,077万元,增长53.45%;企业所得税收入439万元,同比增收323万元,增长278.45%;个人所得税收入173万元,同比增收69万元,增长66.3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604万元,同比增收209万元,增长52.91%;车船税收入102万元,同比增收15万元,增长17.24%;房产税收入46万元,同比减收215万元,下降82.38%;印花税收入86万元,同比减收48万元,下降35.82%;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30万元,同比减收188万元,下降86.24%;土地增值税收入21万元,同比减收299万元,下降93.44%;契税收入65万元,同比减收157万元,下降70.72%。
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487万元,同比增支4,989万元,增长5.84%,完成年初预算的57.60%,其中民生科目支出67,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9%。支出侧重于“三保”方面,增支较大的项目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91万元,同比增支3,590万元,增长26.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7万元,同比增支2,723万元,增长20.25%;卫生健康支出7,363万元,同比增支1,822万元,增长32.88%;城乡社区支出6,267万元,同比增支3,246万元,增长107.45%;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同比增支466万元,增长17.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5万元,同比增支260万元,增长73.24%;债务付息支出637万元,同比增支85万元,增长15.4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4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2万元,同比减少41万元,下降44.09%;上级补助收入1,224万元;专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特别国债转贷收入6,100万元;上年结余2,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130万元,同比增加11,867万元,增长939.59%,支出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半年收到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全部支出完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7万元,同比增长234万,增长1800%,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是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股利、股息收入2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4万元,同比增加49万,增长51.58%。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上半年县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11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3.80%。其中:保险费收入5,21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11万元、利息收入84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支出方面。上半年县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7,892万元,同比增加2,005万元,增长34.0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7万元。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县国有资产原值总额94,998.43万元,净值63,56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为716,042平方米,原值52,178万元,净值41,736万元;通用设备数量为17,309件,原值18,571万元,净值6,600万元;专用设备数量为3,971套,原值11,311万元,净值4,25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数量为28件,原值净值均为6.80万元;图书、档案数量为294,540卷,原值511万元,净值51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为45,890件,原值3,074万元,净值为2,15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总额7,643万元,净值为6,68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总额207万元,净值120万元;文物1,744件,原值和净值为0.17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496万元。
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总额为1,2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为82万元,其中18万元已缴入财政。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半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70,1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134万元,专项债券15,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2,41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7,418.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45,169.9万元,置换一般债券1,653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596万元),专项债券1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上半年债券还本304.2万元(属于一般债券还本),债券还息648.8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息637.11万元、专项债券还息11.7万元)。
(七)特殊转移支付和特别国债的情况
根据《关于预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清财预〔2020〕22号)收到特别国债6,10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清财预〔2020〕20号)收到特殊转移支付5,500万。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固本培源,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一是直面新冠疫情,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县招商引资办法形成的税收洼地,积极履行财政职责做好招商引资及后续服务工作,培植新税源。上半年,总部经济企业共产生税收12,475万元,其中县级部分3,150万元。三是着力研究上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上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41,433万元。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编制年初“三保”预算,实现“国标三保”“省标三保”应保尽报。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风险。上半年,省标“三保”支出47,86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0%,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7,191万元,保工资支出27,072万元,保运转支出3,601万元。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民生领域支出67,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59%。三是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半年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支出为51,663万元。
(三)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主动对接改革各项要求,积极部署改革任务,上半年相继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修订版)》。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年初预算申报时,同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二是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级财政资金入库申报流程,逐步完善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的搭建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连山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录入项目1,078笔,涉及金额17.79亿。同时,省级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库已入库项目535个,涉及金额31.20亿元,涉及70项政策任务。部分政策任务项目储备率超过100%,为我县争取省级资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做好“财政管理一体化”工作。研究财政管理一体化管理办法,做好“数字财政”上线所需的资料,按财政管理一体化标准做好计算机硬件、软件等配备工作。
(四)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进一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债务风险;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经排查,我县暂未发现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上半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431万元。三是明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接待办公室联合发文明确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标准。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上半年受理审核项目213个。结算已审定10,329万元,核减1,481万元,核减率13%;预算已审定11,151万元,核减636万元,核减率5%。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做好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全县预算单位报送政府采购项目337个(项),采购预算金额1,30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88万元,节约资金21万元,资金节约率1.64%。
(五)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上半年省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206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分解至具体项目并按要求向省市备案。共统筹整合6,724万元用于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其中统筹整合省级涉农资金5,264万元、县级涉农资金1,460万元。按照“三突出、一确保”原则,加强涉农部门项目评审论证,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
做好涉农资金项目库工作。上半年按照“三突出、一确保”原则,加强评审论证,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共推送144个项目进入市县预算储备项目库,入库金额14.9亿元。根据《清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速增效“六个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做好2021年涉农领域预备项目申报,上半年各涉农部门报送项目库入库的2021年涉农项目共27个,金额2.82亿元。
(六)党建引领强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财政干部队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扎实开展财政局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挂点联系村“双报到”工作。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以案释纪、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综治维稳、扶贫等各项工作。
三、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收入增量远远无法满足刚性支出需求,支出缺口在不断扩大;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难以达到进度要求,没能及时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四、2020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努力做好“开源节流”工作,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在“开源”方面,一是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强对经济的预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依法组织收入。二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总部经济企业,努力培植财源税源,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在体制机制资金上的支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四是适时开展清理单位存量资金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节流”方面,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二是除特定需求事项外,单位专项资金只通过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或直接支付模式,年末余额清零不结转。三是为保障抗击新冠疫情的财力,及时调整支出方向,当年不能完成支出的本级专项资金全部收归县财政,统筹用于抗疫等急需方向。
(二)切实加强“三保”保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通过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等措施,推动乡村振兴。二是继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工作,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
(三)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大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一是继续推动项目库建设,做到提前谋划,加强论证,做细做实项目库管理。二是继续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督导机制,落实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是落实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压减进度慢,绩效不佳,结余大的支出,做好支出均衡工作。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资金的监管。六是推进财政一体化建设,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做好“数字财政”上线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控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七是积极对接省预算管理动态监控系统,按要求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时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投入质量和效益。一是依托省市平台,逐步建立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并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高第三方评价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四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五)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发挥新增债券使用效益。三是妥善处理到期政府债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攻坚战,努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