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贤魁合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远锴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013N/2020-000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 名称: | 关于贤魁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贤魁合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远锴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粤ICP备07009172号 网站标识码:441825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