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聘任李卓辉同志为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5-0002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 名称: | 关于李卓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文号: | 山人社任〔2017〕27 号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聘任李卓辉同志为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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