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6〕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主任;
何宏田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153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9-29 |
| 名称: | 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9-29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6〕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主任;
何宏田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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