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6〕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免去韦新科同志的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解聘韦海兵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传媒中心)台长(主任)职务;
解聘黄如敬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7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153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9-16 |
| 名称: | 关于免去韦新科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9-16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6〕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免去韦新科同志的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解聘韦海兵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传媒中心)台长(主任)职务;
解聘黄如敬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7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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