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发〔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1月2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丘立峰同志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黄大庆同志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6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2-06 |
| 名称: | 关于丘立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02-06 |
| 主题词: | |||
山府发〔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1月2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丘立峰同志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黄大庆同志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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