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刘贵鹏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浩明同志挂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潘光盛同志挂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4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7-25 |
| 名称: | 关于刘贵鹏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4-07-25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刘贵鹏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浩明同志挂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潘光盛同志挂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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