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陈承激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方丽文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3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1-24 |
| 名称: | 关于陈承激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4-01-24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陈承激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方丽文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粤ICP备07009172号 网站标识码:441825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