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3〕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陈文娟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李梅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解聘余胜国同志的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3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10-18 |
| 名称: | 关于陈文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3-10-18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3〕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陈文娟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李梅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解聘余胜国同志的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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