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3〕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覃隆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起文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尹昌阵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小三江派出所所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何宏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2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7-09 |
| 名称: | 关于覃隆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3-07-09 |
| 主题词: | |||
山人社任〔2013〕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覃隆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起文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尹昌阵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小三江派出所所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何宏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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