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阎伟同志为县公安局监督室主任;
杨超南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尹仁竟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谢荣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1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06-20 |
| 名称: | 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6-20 |
| 主题词: | |||
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阎伟同志为县公安局监督室主任;
杨超南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尹仁竟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谢荣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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