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其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余其彬同志为县大旭山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莫京岩同志的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强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谢雄山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04-18 |
| 名称: | 关于余其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4-18 |
| 主题词: | |||
关于余其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余其彬同志为县大旭山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莫京岩同志的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强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谢雄山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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