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张伟平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陈静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 索引号: | 007323013N/201803-0000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02-01 |
| 名称: | 关于张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02-01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张伟平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陈静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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