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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7-0062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12-28
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粤发改气候函〔2017〕6835号 发布日期: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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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

粤发改气候函〔2017〕6835号

广州、珠海、汕头、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南澳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4〕150号)的规定和《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函〔2017〕50号)工作安排,现将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与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序号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

补助金额

(万元)

1

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50

2

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00

3

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

375

4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

350

 

合计

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