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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07-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07-07-26
名称: 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0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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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07-07-26  浏览次数:-

一、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东西两翼地区人民努力奋斗,兴修水利,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蓄水工程、堤防工程与排涝设施相结合,具备了一定防洪防潮除涝能力。目前东西两翼地区共建成大中型水库115宗(其中大型水库12宗),大中型水闸203宗(其中大型水闸50宗),修建江海堤围共5183公里(其中江堤3603km,海堤1580km),建成电动排灌站6735台,排水面积69.62万亩。二是蓄水、引水与提水相结合,初步形成了水资源供给系统,农田灌溉条件得到改善,城乡供水不足的矛盾有所缓解。三是经过几十年的治理,初步遏制了水土流失的势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存在问题。


1.防洪体系尚未形成,防洪排涝标准偏低。东西两翼地区的主要城市均在沿江或沿海地区,受洪涝及风暴潮威胁很大。防洪方面,韩江防洪体系尚未形成,部分水库、水闸尚未除险加固,堤防未达标;防潮方面,现有如汕头大围、牛田洋堤和南渡河堤等海堤,防风暴潮能力低,抗灾能力差;防涝方面,汕头和阳江等城市和内洋等涝区的排涝设施落后,排涝能力偏低。


2.水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水资源调配能力不强。东西两翼地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大部分独流入海的河流源短流急,部分地区(如南澳县、雷州半岛西南部等)现有蓄水工程的调蓄能力有限;管理措施跟不上,部分地区因疏于管理,造成原有水利工程效益下降或失效,特别是韩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由于近年来超量无序采沙严重,原有取水设施在枯水期取不到水;大中型灌区(如高州水库、雷州青年运河等灌区)配套不全,渠系不完善,造成水资源利用率不高。


3.部分河流水质污染严重,水土流失未能有效控制。东西两翼地区部分河流污染严重,致使可用水资源量减少,出现水质型缺水;东西两翼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超过3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造成部分防洪水库淤积、河床抬高、泄洪出海口门淤积延伸,拦门沙发育,加剧了局部地区的洪水情势,加重了洪水灾害,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水利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机统一。水资源难以实现优化配置和合理保护;水利资金投入和水价形成方面尚未建立有效机制;相当一部分水利工程仍然存在管理粗放、水平低下的情况。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0年,适应东西两翼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合理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有效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和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有效防治常遇洪涝和风暴潮,基本解决东西两翼地区缺水问题,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形成统一规范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和良性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东西两翼地区经济发展走上快车道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在防灾减灾方面,韩江流域立足于堤防加高加固,结合高陂水库和棉花滩水库联合调度,使韩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堤围防御韩江洪水的能力提高至50年—100年一遇;对东西两翼地区其它主要河流的重要堤防、大中型水闸、主要涝区进行达标加固建设;完成大中型水库及骨干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对主要出海河口进行整治及加固挡潮闸,主要海堤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加固达标建设。同时,汕头、潮州市区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揭阳、汕尾、阳江、茂名和湛江市区按50100年一遇标准设防。


2.在水资源配置方面,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供水保障系统,基本解决东西两翼地区缺水问题,保障东西两翼地区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城市和工业供水保证率达到95%97%,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0%95%;农村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0%,灌溉保证率达到75%90%。对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00.65,中小型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50.70,渠道衬砌率达到40%以上;基本解决东西两翼地区干旱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及农业灌溉用水问题。


3.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着力保护好未污染河流、水库,特别是保护好韩江水质不受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废污水达标排放,跨市水质达标交接;综合治理被严重污染的河流或河段。通过综合治理,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Ⅲ类标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发建设项目植被、生态恢复率达90%以上。


4.在水行政管理方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新型的水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水利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农业用水管理粗放、利用率低的问题,逐步实行按成本收取水费。


三、建设布局


(一)防灾减灾体系布局。


韩江、黄冈河、黄江、九洲江等河流由中上游的水库、堤防及河口水闸组成“上蓄、中防、下泄”的防洪体系。通过上游水库调节,提高下游防洪标准;通过对现有堤防按标准进行加固达标建设和对涝区、出海河段及口门进行综合整治,以及对堤围及河道上的主要水闸进行除险加固,保证区内防洪安全。


榕江、练江、螺河、漠阳江、鉴江、南渡河等河流,其两岸防洪主要由堤防完成。对流域内大中型水库、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主要城镇及涝区的排涝设施按标准进行改造。通过堤防、水库、水闸及排涝设施联合运用,组成流域防洪排涝体系。


东西两翼地区其它河流防洪主要由堤防组成。对万亩以上堤围按不低于2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对各河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进行除险达标建设。通过各流域大中型水库、水闸和除涝工程的联合运用,基本形成防洪除涝和防风暴潮体系。


防风暴潮主要由海堤完成。Ⅰ级海堤汕头大围(海堤部分)按100年一遇标准建设,潮州澄饶联围、汕头棉北海堤、汕尾乌坎海堤、阳江四朗海堤、湛江南渡河海堤等Ⅱ级海堤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其余万亩以上海堤按不低于20年一遇标准建设。


除以上工程措施外,要抓紧制订韩江三角洲地区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划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分蓄行洪区,对超标准洪水出路作出安排。


(二)水资源配置体系布局。


加强各流域水源工程及供水工程建设,对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水利用系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对水资源供需严重失衡的地区通过跨流域调水来满足需求。


东翼地区,由棉花滩、高陂、潮州三大枢纽及河口五闸组成韩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的供水总体格局,供水范围为韩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补水范围包括榕江、练江、枫江部分地区及南澳岛。汕尾市通过以公平水库为主组成的水库群体向城区、红海湾供水,解决汕尾市区及红海湾用水问题。其他地区通过改造并适当兴建一些供水工程满足用水需求。


西翼地区,湛江市特别是雷州半岛西南部,水资源配置体系主要由境内现有大中型蓄水水库、引水工程(含灌区工程)、地下水工程(抽取地下水及打井)组成。鉴江流域水资源调配主要通过高州水库调节和水库灌区的运用,以及中下游拦河闸坝的调节,满足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需求;新建鉴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解决湛江市东海岛缺水及市区补水问题;茂名市茂港区及电白东部沿海地区用水通过茂名市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解决,不足部分由茂名市河东水厂扩建引水补充;鉴江上游信宜部分乡镇通过怀乡引水工程(引西江流域黄华江水)满足工农业用水需求。阳江市主要利用漠阳江流域及其他河流的水资源,就近取水满足供水要求。通过对区内大中型蓄水工程进行除险加固,供水工程进行续、改、扩建,建设海陵岛引水工程等,满足区内经济发展的用水需求。


(三)水资源保护体系布局。


按流域、区域建立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监测网络,做好污染源和排污口的监控。按照水体功能区划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分区分片治理水土流失,切实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


东翼地区,在做好上游水土保持的同时,结合韩江中下游高陂、潮州供水枢纽和下游五闸联合调度,确保韩江水质达标;通过对榕江、练江、枫江等河段的水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逐步恢复水体功能。


西翼地区,在确保跨省、跨市水质达标交接的前提下,通过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小东江、袂花江下游、九洲江下游、鉴江吴川段等河段的水体水质。


四、重大工程


(一)水库工程。


1.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高州水库位于鉴江流域上游,由良德、石骨两座水库连结而成。水库集雨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原设计正常蓄水位90米,总库容11.5亿立方米,总装机2.6万千瓦,已运行40多年,是一宗以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针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规划对高州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并进一步解决库区移民问题。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含库区移民)由茂名市组织实施。


2.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鹤地水库位于九洲江上,集雨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总库容约11亿立方米,已运行40多年,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供水、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针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规划对鹤地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由湛江市组织实施。鹤地水库是湛江市的重要水源地,其供水状况对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大,应在实施除险加固的同时,加大扩库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力度。


(二)城市防洪工程。


1.汕头市区防洪工程。汕头市位于韩江三角洲下游出海口,主要受韩江洪水和沿海暴潮的威胁。在堤库结合的条件下,北面片区作为汕头市防洪(潮)重点,按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规划建设;南面片区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


2.潮州市区防洪工程。潮州市位于韩江下游,主要受韩江洪水威胁。在韩江的防洪工程体系中,城市防洪主要靠堤围设防,韩江南北堤按50年—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韩江东岸堤围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规划建设。


3.揭阳市区防洪工程。揭阳市地处榕江中下游,市区主要受榕江干流南河和榕江的一级支流北河的洪水威胁。在榕江的防洪工程体系中,城市防洪(潮)主要靠堤围设防,规划榕江大围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


4.汕尾市区防洪工程。汕尾市地处沿海,市区主要受沿海风暴潮威胁。通过汕尾堤(由砂舌堤和市区防潮堤两部分组成)设防,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同时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按50年一遇标准对红草马宫堤围进行达标加固,使其逐步成为城市防洪(潮)工程的组成部分。


5.阳江市区防洪工程。阳江市地处漠阳江下游,主要受漠阳江洪水和沿海台风暴潮威胁。在漠阳江防洪工程体系中,城区主要靠堤防设防,其城市防洪(潮)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规划建设。


6.茂名市区防洪工程。茂名市地处鉴江流域中下游平原区,鉴江流域二级支流小东江自北向南穿城而过,市区主要受小东江洪水威胁。在鉴江的防洪工程体系中,城市防洪(潮)主要靠堤围设防,规划按50年—100年一遇标准建设。


7.湛江市区防洪工程。湛江市地处广东省西南部,西濒北部湾,市区主要受独流入海的河流小流域洪水和沿海台风暴潮威胁。以赤坎、霞山为中心的城区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并结合城区发展的需要,对东海围等按3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建设。


(三)江海堤围工程。


1.汕头大围加固达标工程。汕头大围由捍卫汕头市北面片区的江海堤围和防潮闸(不含牛田洋堤)构成。根据韩江“堤库联合运行”防洪规划,该工程按堤库结合达100年一遇标准。


2.棉北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棉北海堤处榕江出口的海相冲积平原,地势低洼,堤基承载能力差。规划按防御50年一遇台风暴潮标准对大堤除险加固达标,并对13宗穿堤涵闸进行维修加固。


3.乌坎海堤加固达标工程。乌坎围位于陆丰市,包括螺河入海东支(东河)左岸堤防(即东海段)乌坎河下游右岸(即城东段)、东河8孔和排水闸3个部分。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加11级风浪爬高,全堤段加固达标。


4.南渡河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南渡河堤与南渡河水闸、花桥河水闸构成共同抵御洪潮的第一道防线。规划在原按10级台风加暴潮标准实施的海堤加固工程基础上,按50年一遇加11级风浪爬高的标准进行加固。


5.鉴江干堤化州东堤加固工程。鉴江干流在化州境内流经南盛、鉴江开发区、东山、同庆、长岐等镇区。鉴江干堤化州东堤从南盛拦河闸到长岐,全长44.7公里,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四)灌溉工程。


1.湛江治旱工程。继续实施雷州半岛西南部治旱规划安排的徐闻大水桥水库、雷州土乐水库、余庆桥水库除险加固等骨干工程,通过水库加固扩容、灌区改造和引、提水工程相结合等一系列措施,提高抗御旱涝灾害能力。同时,规划在雷州半岛西南部以外干旱区,加固扩容9宗中型水库,新建、加固两宗中型引水工程,对雷州青年运河实施节水改造及建设一批面上治旱工程。到2010年,基本缓解湛江市连片干旱地区缺水问题。


2.高州水库灌区改造工程。高州水库灌区包括高州市中部、东南部、茂南全区、化州东南部、电白西部、吴川市中南部以及湛江市坡头区东部,共56镇。原设计灌溉面积118万亩,经过多年运行,失灌严重。为此,规划对灌区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包括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及田间工程;经全面改造,灌溉面积达到125万亩。


3.雷州青年运河灌区改造工程。雷州青年运河灌区位于雷州半岛北部,跨湛江、茂名两市。灌区范围总耕地面积343万亩,可灌溉面积228万亩,灌区工程已运行40多年。针对渠道工程失管、失修导致失灌严重(目前实际灌溉面积100万亩,仅占原设计灌溉面积的50%),以及渠道工程未配套、渠道防渗不完善等问题,规划加大对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改造的投资力度,对灌区进行分期改造。


4.潮汕灌区工程。在潮州供水枢纽建成后,整合原韩江下游地区北关、安揭、东凤、江东围、攀月头、隆都、苏北、溪南、苏南、一八和上蓬等灌区,形成一个由潮州供水枢纽和下游六闸统一调度保证供水的大型灌区,总灌溉面积80万亩。


(五)调水工程。


1.揭阳调水工程。揭阳调水工程覆盖范围包括揭阳市区和揭东县东部六镇(曲溪、云路、玉窖、登岗、炮台和地都)。规划于韩江北关渠首上游鹿湖设取水口,以隧洞引水方式,采取铺输水管线、设加压泵站等措施,经高厝塘、古巷至揭东县云路镇兴盛村交水点。


2.潮阳引韩工程。规划于韩江梅溪西岸设取水口,利用管道经汕头市区,越过牛田洋,将原水输送至潮阳区交水点。


3.南澳调水工程。南澳作为我省严重的资源型缺水地区,要从根本上满足其用水需求,须从岛外引水。总的规划思路是引韩江水并以输水管道过海,输送原水至岛上交水点。近期要抓紧南澳引韩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


4.汕尾市调水工程。汕尾市所辖海丰县、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淡水资源较缺乏。规划对以公平水库为龙头的水库群进行改造,并结合蓄水、输水渠网的改造和建设,实现联合调节,增加可供应水量,为上述县区提供水资源保障。


5.鉴江口调水工程。规划从鉴江出海口的吴阳沙角旋处设闸取水,年取水量约28000万立方米,满足东海岛、坡头区的用水需求,同时满足河口地区灌溉、防洪、防潮、拒咸、供水要求。


6.茂名市东南沿海地区调水工程。茂名市东南沿海地区为茂名资源型缺水地区,要从根本上满足该地区用水问题,须从其他地方引水解决。总的思路是从袂花江上游和罗坑水库、黄沙水库调水,解决该地区的缺水问题。


(六)水资源保护工程。


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河道整治、引水冲污、治理重点污染源、建设沿岸截污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实施榕江、练江、枫江、潮安内洋南总干渠、黄冈河、小东江、漠阳江、鉴江、九洲江综合整治工程。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对未治理地区的治理和已治理地区的维修加固,实施鉴江上中游和雷州半岛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使其防御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


(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在充分考虑水质水量的情况下优先选用优质水源,通过现有自来水管网延伸、建设适度规模的镇级中型水厂、连片的集中供水厂、村级小规模的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等措施,解决粤东、粤西七市农村102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协调发展。加大省对东西两翼地区重点水利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对列入本规划的项目分类支持:1.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海堤工程,省级补助按照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补助政策执行;2.灌区工程,省级补助按照北部山区县(市、区)项目干渠以上部分投资的50%安排,非北部山区县(市、区)项目按干渠以上部分投资的40%补助,资金在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3.调水工程,除省政府已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是否给予补助,视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财力情况而定;4.水资源保护工程,按省现行补助政策执行。


(二)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投资机制。发挥各级政府水利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合理确定和增加水利投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足额征收各类水利规费,落实各级水利建设基金。拓宽资源开发思路,通过土地经营开发权的转让与拍卖、河道整治、土地升值、房地产开发等市场运作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通过业主招标、项目融资等市场化手段筹措建设资金,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和社会捐助,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三)改革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协调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的水利规划,实现防洪、治涝、治旱、治污、防风暴潮和水资源配置的统一管理;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水务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水事务,对城乡水资源管理、开发、经营实施一体化管理。二是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明确水管单位性质,推进水管单位改革;实行管养分离,精简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实现水价按成本计收,促使水利工程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水。继续加强《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患意识、水资源意识、水环境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适时修改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江河水质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实现依法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