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第二条日熔化量1000吨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1000t/d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包括联合车间、原料生产区、天然气调压站(或LNG站)及余热发电区、环保工程区、公用工程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6986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233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约5650万标准立方米;项目平板玻璃单位熔窑热耗不高于4952.28千焦/千克,平板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93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条日熔化量1000吨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