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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20-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3-17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20〕115号 发布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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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17  浏览次数:-

  东莞市粤明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置抽凝式机组和背压式机组各1套,并建设2台200t/h的燃气备用锅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14562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约100679万立方米,年供电量约465019万千瓦时、供热量约1425万吉焦;项目热电比85.15%,单位供电煤耗142.59克标准煤/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