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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206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合成润滑油基础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520号 发布日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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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合成润滑油基础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26  浏览次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组织编制的合成润滑油基础油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5万吨/年线性α-烯烃(LAO)装置和一套1.2万吨/年聚α-烯烃(PAO)装置,配套设施包括变电所、废水池、现场机柜间、汽车装卸设施等。项目利用公司自产的乙烯和氢气作为原料,年产PAO合成油产品1.2万吨,同时副产线性α-型烯烃和油品调合组分。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1437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2442万千瓦时,年蒸汽(0.35MPa)消耗量约5.79万吨,年蒸汽(4.1MPa)消耗量约3.48万吨;项目LAO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30.08千克标准油/吨、PAO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42.51千克标准油/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