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199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21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万吨/年高端碳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505号 发布日期: 2019-08-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万吨/年高端碳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21  浏览次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组织编制的10万吨/年高端碳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年产10万吨高端碳材料的生产装置,主要设施包括1套加工规模为50万吨/年的减压蒸馏单元、1套加工规模为30万吨/年的加氢脱硫单元、1套加工规模为30万吨/年的两炉四塔的针状焦单元,以及1套加工规模为10万吨/年的针焦煅烧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采用中石化自主研发的高硫劣质催化油浆“低压蒸馏—加氢精制—延迟焦化”组合工艺技术生产优质针状焦产品。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3711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3893万千瓦时,年燃料气消耗量约3439万立方米,年产3.5MPa蒸汽12.76万吨;项目单位产品(生焦)综合能耗为1.996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品(煅烧)综合能耗为123.84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