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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188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06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464号 发布日期: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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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06  浏览次数:-

  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套9F(400MW)级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其中一套机组包括一台9F级燃气轮机、一台余热锅炉和一台抽凝式蒸汽轮机。另一套机组包括一台9F级燃气轮机、一台余热锅炉和一台背压式蒸汽轮机。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21798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约88700万立方米,年供电量423700万千瓦时、供热量1089.4万吉焦;项目热电比71.42%,单位供电煤耗168.45克标准煤/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