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18]6071号
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309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年消费量10132万千瓦时,天然气年消费量1122万标准立方米,焦炉煤气年消费量798万标准立方米,高炉煤气年消费量2058万标准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能耗99.75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84吨标准煤/万元。
| 索引号: | 006939756/2018-0045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 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文号: | 粤发改资环函[2018]6071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 主题词: | |||
粤发改资环函[2018]6071号
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309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年消费量10132万千瓦时,天然气年消费量1122万标准立方米,焦炉煤气年消费量798万标准立方米,高炉煤气年消费量2058万标准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能耗99.75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84吨标准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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