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18〕522号
珠海横琴总部大厦二期工程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约8441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量约2218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10.9kgce/m2,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52.85kWh/m2。
| 索引号: | 006939756/2018-0028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1-30 |
| 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横琴总部大厦二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文号: | 粤发改资环函〔2018〕52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30 |
| 主题词: | |||
粤发改资环函〔2018〕522号
珠海横琴总部大厦二期工程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约8441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量约2218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10.9kgce/m2,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52.85kWh/m2。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20-12345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48号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