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报来《关于确认阳江核电5、6号机组商运上网电价的请示》(广阳江〔2017〕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规定,核定阳江核电5、6号机组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43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 索引号: | 006939756/2017-0059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11-27 |
| 名称: | 关于核定阳江核电5、6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 ||
| 文号: | 粤发改价格函〔2017〕6211号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
| 主题词: | |||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报来《关于确认阳江核电5、6号机组商运上网电价的请示》(广阳江〔2017〕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规定,核定阳江核电5、6号机组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43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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