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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7-0051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10-10
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碧海蓝湾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发改资环函〔2017〕5278号 发布日期: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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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碧海蓝湾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

东莞市麻涌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碧海蓝湾花园项目节能报告》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碧海蓝湾花园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耗量折合约5901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量约3462万千瓦时。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合理设置照明参数、采用节能灯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降低照明电耗;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采用先进的监控及通信系统,采用高效率的IT设备及网络。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管理监控设备、空调、充电桩、电梯、照明器具等,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请东莞市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