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揭市发改能源〔2017〕4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垃圾填埋气体成分类似于生物质沼气,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建议参照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目录中没有此类项目,应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2015〕376号)“备案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须由国家、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项目外,跨行政区域项目由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他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要求,该项目应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专此函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