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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6-00582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12-09
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莞惠城际、广佛肇城际高铁动车组暂定旅客票价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文号: 粤发改价格函〔2016〕6002号 发布日期: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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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莞惠城际、广佛肇城际高铁动车组暂定旅客票价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6-12-12  浏览次数:-

粤发改价格函〔2016〕6002号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现就莞惠城际、广佛肇城际高铁动车组暂定旅客票价率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票价率。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望洪)、广佛肇城际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率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管理,一、二等座票价率分别为每人公里0.792元、0.660元。具体票价水平由你公司按照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适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上限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公布票价。一、二等座公布票价计算方法、票价尾数取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你公司按规定做好票价公示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将新公布票价表抄送我委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本通知自莞惠城际常平东至望洪段建成通车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佛肇城际、莞惠城际常平东至惠州客运北段高铁动车组暂定旅客票价率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5〕5868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