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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4-00692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4-01-26
名称: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已废止)
文号: 粤价函〔2014〕76号 发布日期: 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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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4-01-27  浏览次数:-

粤价函〔2014〕76号  2014年1月26日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商请核定道路旅客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交运函〔2013〕1355号)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5号)规定,结合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我省向参加道路旅客运输考试、道路货物运输考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试的考生收取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58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162元/人次,合计220元/人次(含上缴国家部分)。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