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3-00487 分类: 综合政务、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3-12-19
名称: 省物价局关于兴铭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污泥处置价格的复函(已废止)
文号: 粤价函〔2013〕1470号 发布日期: 2013-12-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省物价局关于兴铭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污泥处置价格的复函(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3-12-20  浏览次数:-

粤价函〔2013〕1470号 2013年12月19日

湛江市物价局:

  《湛江市物价局关于严控类污泥处理处置价格的请示》(湛价〔2013〕179号)悉。经研究,你市霞山区兴铭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价格暂不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每吨142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