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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1-00288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1-12-14
名称: 关于对纯电动汽车部分经营服务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已废止)
文号: 粤价〔2011〕294号 发布日期: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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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纯电动汽车部分经营服务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1-12-14  浏览次数:-

粤价〔2011〕294号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快我省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工作计划》要求,现决定对纯电动汽车进行法定安全技术检验和配置粤通卡实行价格优惠。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纯电动汽车进行法定安全技术检验,其全套检验费标准不得超过燃油动力汽车全套检验收费标准的50%,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制定。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纯电动汽车用户凭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可免费办理粤通卡一张,具体事宜请与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客服热线:96533 ;客服网站:www.96533.com)。

  以上规定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请各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径向我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