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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03-00050 分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01-05-24
名称: 关于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文号: 粤价[2001]110号 发布日期: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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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发布日期:2003-10-22  浏览次数:-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粤价[2001]110号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粤电大〔2001〕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校开放教育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

  考虑到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而且招生、录取、教学、学籍管理等工作全由学校负责的实际,为了体现学校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你校对参加开放教育的学生可收取以下费用:注册建档费、课程费、毕业生审核费、教材资料费。除此之外,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立项收费。

  二、收费标准

  1、注册建档费:新生入学时每生一次性收130元。

  2、毕业生审核费:学生毕业时每人30元。

  3、课程费:按学生所修学分收取,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分专科70元、本科8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分专科75元、本科85元。

  4、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以上规定,自2001学年报名入学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到我局申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