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 粤价函[1998]232号
岭南美术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环境艺术设计三年大学学历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悉。经省高教厅批准,你院拟开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1998年秋季开学招生100名。鉴于你院属民办艺术类进修学院,无财政拨款,办学经费完全自筹和美术教育学生培养成本较高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全日制大学学历班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的学费及学生住宿费仍按我局粤价[1997]229号文规定执行。
| 索引号: | 006939756/2002-00086 | 分类: | 科技、教育、批复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1998-06-12 |
| 名称: | 关于岭南美术专修学院大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 ||
| 文号: | 粤价函[1998]232号 | 发布日期: | 2002-08-09 |
| 主题词: | |||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 粤价函[1998]232号
岭南美术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环境艺术设计三年大学学历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悉。经省高教厅批准,你院拟开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1998年秋季开学招生100名。鉴于你院属民办艺术类进修学院,无财政拨款,办学经费完全自筹和美术教育学生培养成本较高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全日制大学学历班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的学费及学生住宿费仍按我局粤价[1997]229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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