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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02-00084 分类: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1998-04-21
名称: 关于提高地方铁路货运价格征集地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费的通知(已废止)
文号: 粤价[1998]114号 发布日期: 200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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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地方铁路货运价格征集地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费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02-08-08  浏览次数:-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粤价[1998]114号

各市物价局,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地方铁路运输的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省决定分批将全省地方铁路265处无人看守道口改为有人看守道口。为解决首批无人看守道口改造完后看护人员的工资和日常维护经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1998年5月1日起,全省地方铁路部分货运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吨公里提高3厘钱,增加的收入专项用于我省地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所需经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提高货运价的有三茂、广梅汕、平南、平盐铁路,省地方铁路总公司所属南岭、曲仁铁路。支农物资(尿素、磷肥、钾肥、复合肥、碳铵、农药、农膜)、救灾物资、军用物资、铁路路材路料、三茂铁路的硫铁矿及南岭、曲仁铁路的煤炭运价仍按原标准执行。

  2、无人看守道口监护费由省道口管理办公室(设在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内)委托省各地方铁路总(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货运站场向发送货物货主代收。代收款由各地方铁路总(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扣除5%财务手续费后,于每月20日前将款项划入省道口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省道口管理办公室应将此款项单独列帐,专款专用,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审查。

  3、有关无人看守道口监护费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地方铁路总(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货运站场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