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02-00100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02-01-30
名称: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通知(已废止)
文号: 粤价〔2002〕36号 发布日期: 2002-05-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02-05-29  浏览次数:-

粤价〔2002〕36号

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物价局:

  你厅报来《关于上报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方案的请示》粤国土(利用)函〔2001〕426号悉。经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土地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计算办法见附表。附表中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地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只有依法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在向委托人或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时,才可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管理,请通知各级土地交易机构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各市(地级)土地交易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前书面向省物价局汇报上年有关收费执行情况和收支情况。

  五、本收费方案为试行方案,试行一年。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物价局报告。


二OO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表: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附表: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标准(试行)表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服务内容计算方法说明
土地使用权交服务费招投标服务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1%实地勘查、刊登招标拍卖公告、制作招标拍卖文件、提供招标拍卖指导、提供地块背景资料、评估地价、拟订招标拍卖底价方案、组织评标或召开拍卖会等。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自负担一半。1、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另收,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一半。2、已收取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服务费或挂牌服务费的,不再收取转让服务手续费。3、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中标价100万元-500万元部分0.80%
中标价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0.60%
中标价1000万元-3000万元部分0.30%
中标价3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0.20%
中标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0.05%
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费
挂牌交易服务1000元实地勘查测量,提供地块背景资料,拟定交易底价方案,提供交易信息、咨询、合同文本,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等。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转让或租赁服务600元提供转让(租赁)信息及咨询、审核转让(租赁)条件、提供转让(租赁)合同文本及表格、审核转让价格、办理交易鉴证、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等。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抵押服务500元提供抵押指导、审核抵押条件、提供抵押合同文本及表格、办理抵押鉴证、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费。由抵押人一方负责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