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02-00103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1998-03-18
名称: 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文号: 粤价〔1998〕72号 发布日期: 2002-08-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已废止)

发布日期:2002-08-07  浏览次数:-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八日    粤价〔1998〕72号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你行《关于报请审批我分行工程经济业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银函〔1998〕72号)悉。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机构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机构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服务按本文附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市物价局可在此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原则,有关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借助审批权力擅自规定强制服务、强行收   费。

  四、凡在我省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机构,必须到当地物价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五、省属、中央、部队驻穗的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机构向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六、以上规定从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

广东省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收费标准

1

受委托编制工程预结算

税前工程造价

0.3%

2

受委托计算建筑工程钢筋实际用量

税前工程造价

0.2%

(或:钢筋用量*估算单位 5%)

3

受委托复核审查工程预结算
其中:

净核增或核减额

4-8%

5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下
收费不足1000元

4%
5%
6%
7%
8%
按1000元计收

4

受委托工程进度款监理      

其中:

税后工程造价

1%0-2%0

20000万元以上
20000万元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5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以下

1.0%0
1.2%0
1.5%0
1.8%0
2.0%0

5

受理法院委托鉴定工程造价(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时)
     
     
其中:
     
     
     
     
     
其中:

鉴定后工程造价

0.6%-1.2%

2000万元以上
2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下

0.6%
0.8%
0.9%
1.0%
1.2%

(或:争议差额    3%-6%)


10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下

3%
4%
5%
6%

6

代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

每份

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