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6〕84号
省代建局:
《关于报送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函》(粤代建前期函〔2025〕9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委托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441500-16-01-97993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017平方米,其中,前沿站和业务大楼6013平方米、流出物实验室及配套用房1994平方米、生活楼101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05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6万元、预备费14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从省生态环境厅经管资金中统筹安排。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同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项目属地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依法依规完成入库纳统、数据报送工作。
附件: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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