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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26-00093 分类: 卫生、体育、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02-26
名称: 关于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粤发改投审〔2026〕24号 发布日期: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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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2-26  浏览次数:-

粤发改投审〔2026〕24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关于报送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函》(粤医函〔2025〕3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高水平医学科研平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同意开展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7-440000-04-01-552915)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永安中路54号,原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内。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828.42平方米,包括1栋地下1层、地上9层约29541.42平方米的医学实验动物中心楼,1栋1层约287平方米的锅炉房。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工程。

  三、项目投资控制在23952.95万元以内,资金来源由省人民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你院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第三条规定,同意由你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南府国用(2014)第0103623号、建字第4406052024GG0495432号、建字第4406052024GG0496419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