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3〕337号
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马宏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规范老年介护行业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立老年介护职业标准”等建议。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实施“标准化+”行动,充分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支持配合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批准成立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标准化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局批准成立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标准化技术力量,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对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标准顶层设计,做好未来五年在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持续建立健全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2022年8月,我局联合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2-2026年)》。根据我省养老服务发展需求,每年开展两次省级地方标准征集工作,遵循“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原则,积极支持省民政厅等单位根据行业发展整体规划提出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对符合地方标准立项范围的申请事项给予优先立项。近年来批准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44/T 1750-2015)等8项地方标准,批准下达《养老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服务规范》(T/FNASS 21-2021)等团体标准69项,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养老服务行业中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引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三)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近年来,我局批准建设广东省养老院“广东省服务业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建设“广州市老人院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广东省中山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各标准化试点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先进标准体系,总结提炼成功实践经验并推广,推动养老服务事业标准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配合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养老服务标准,鼓励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实施,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标准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捷章,020-3883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