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3〕275号
省农业农村厅:
杨海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切实解决抛荒问题的提案》(第2023039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切实解决抛荒问题等建议。加强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是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建立完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8年以来,我局批准发布《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乡村振兴 示范村建设规范》《乡村振兴 民宿服务规范》3项涉及乡村振兴的地方标准,及《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9项耕地资源治理地方标准。批准《乡村振兴 企业驻村帮扶规范》《乡村振兴 乡村风貌提升建设指南》2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立项,完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推动我省标准化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分类制定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强化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切实解决抛荒问题等方面标准化研究,建立完善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助力美丽乡村振兴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捷章,020-3883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