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特设函〔2022〕641号
聂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我省乘坐电梯安全,为平安广东保驾护航的提案》(第2022065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电梯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对“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电梯)监管。
一是对没有配备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电梯,或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可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自行管理的,使用管理人可以将上述义务的一项至多项委托他人管理,受托人对受托事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借鉴广州“电梯托管管家”经验来实施。确因其他特殊情况实在无法配备物业,或聘请不到合适的电梯维保单位,可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来协调解决。二是加强对无维保单位、未实施维护保养的电梯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三是对无维修资金的电梯,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人按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有关规定执行。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属于共有的,由共有权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摊相关费用,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2015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相继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并于2019年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维修资金检查工作。对电梯维修缺乏资金的,督促各地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
(二)加大对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我局在“广东特种设备安全”公众号开设“学生电梯安全专题”“安全大讲堂”“电梯典型事故案例”“知识科普”等专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二是我局先后联合省教育厅、中国教育学会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2021年6月及9月至10月期间开设了二期“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搭乘电梯”课程,先后共有522万、592万中小学生和家长参加学习;9月1日,我局再次联合省教育厅等多个部门与广东省电视台开展“广东省中小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省教育厅办公室专门发文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学生收看活动直播,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超1900万。通过以上方式让孩子的电梯安全教育进入课堂,赢在起跑线上。三是省局通过线上举办电梯公益讲座形式讲解有关电梯法律法规,曝光电梯事故典型,营造压实电梯使用管理人安全首负责任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四是针对2021年5月10日,成都市某小区一名业主在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时电动车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导致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的事故惨痛教训,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粤安〔2021〕215号),明确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我局也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张贴“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警示标志工作的通知》配合做好警示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张贴情况纳入电梯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抓典型教育促以案教人。严肃查处湛江“5.23”电梯事故。针对湛江市“5.23”电梯冲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问题,省局派员督导湛江市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报告已对有4名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电梯生产单位吊销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4名人员吊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电梯制造单位也予以处罚。二是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目前,全省拆解保养电梯鼓式制动器234632台,更换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44732条,排查治理工作正有序进行。三是开展风险及隐患排查。省局组织对20644台在用电梯开展监督抽查,抽查的重点是涵括了以下电梯:机场、车站、学校、医疗机构、商场、酒店、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故障频率高或者投诉率高的住宅小区电梯;既有住宅新加装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组织对79家获证的电梯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抽查重点放在近两年发生过事故、重大故障、媒体曝光、公众留言、来信来访和日常监察、检验、风险评估、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较多的单位。目前,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电梯生产单位已由地级市局约谈并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立案查处。
(四)加强对电梯维保人员的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电梯维保队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电梯维保人员培训,一是提升全省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全省共有48所技工院校开设电梯工程技术、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等电梯产业相关专业,在校学生4760人。在全国首创“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招工招生、送岗送学、双制培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二是积极推进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全省43家电梯成为电梯安装维修工评价机构,其中有11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可面向社会提供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2021年全省共组织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599人次,为打造高素质的电梯维保队伍奠定供了坚实的基础。
(五)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立足群众所需,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贴近民生的特点和优势,围绕服务群众“易申报、快报检、早用梯”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审批、检验流程,压缩加装电梯全流程办理时间,多举措开展便民技术服务,为群众提供加装电梯技术咨询服务、便民快捷的“绿色通道”检验服务、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实施线上申办和审批发证,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2021年,全省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总数为19416台,其中完成检验18471台,完成使用登记交付使用18136台。广州地区共加装9876台,占全省加装电梯总数的50.86%,完成检验9750台,检验完成率为98.7%,完成使用登记交付使用9731台,使用登记率为98.5%,是全国第一个批量开展旧楼加装电梯的城市,也是加装电梯总量最大的城市。
(六)大力推进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创新,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自2012年我省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省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已超过90%,在保障电梯使用管理人及事故受害者权益、有效化解电梯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中发挥了社会救助的积极作用。通过大力推进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创新,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从优化统保示范项目产品设计、增加服务内容、发挥监督机制作用等方面着手改进,推出电梯保险创新产品,将服务内容拓宽延伸至电梯维保和零部件修理更换,提高电梯发生事故后的救治救助能力。截止2021年底,我省102万台电梯中,投保率达90.77%,远高于2020年全国平均水平。据统保示范项目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统计,2014年以来已投保统保示范项目的电梯故障或事故报案1211起,结案1123起,结案率为93%,已赔付金额累计1626.5万元。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电梯安全涉及民生安全,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联合相关部门继续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打击各类电梯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推动电梯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在进一步加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宣传的基础上,推动电梯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一是将刑责引入电梯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大对包括电梯使用管理人在内各方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二是呼吁全国人大将电梯责任保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最大限度维护电梯乘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电梯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和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保障电梯的运行安全。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督促企业排查消除隐患的同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对责任缺失造成事故伤害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敬效尤。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会同住建部门,依靠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妥善解决“三无电梯”的有效监管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后续监管难题。二是联合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在职业院校加大电梯专业人才的培养及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力度,为电梯安装、维修及维护保养输送专业人才,确保电梯安装及维护保养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向平,3883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