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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2-0047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3-30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2〕344号 发布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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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

粤市监食经函〔2022〕344号

省教育厅:

  邓静红委员提出的《关于长效保障中小学生用餐安全与营养的提案》(第2022046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广东省学校中小学生用餐人数日渐增多,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学校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关注也在不断提升。我局赞成邓静红委员提出的关于长效保障中小学生用餐安全与营养的建议,将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紧密联系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积极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5日,我省共有各类学校食堂27593家,向学校供餐的餐饮单位223家,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2552家,食品销售单位19496家。27593家学校食堂全部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工作开展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29216人次,完成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合计65472家次,督促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整改7160家次,立案查处43宗,罚款金额7000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3060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广东省具体的贯彻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闭环”监管模式,各相关部门按照“部署—检查—通报—督导—整改—提升”的规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学校内部自查与外部联合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大检查、大排查和联合整治,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全省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全覆盖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督导抽查。检查中建立问题台账,检查后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二、构建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学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并要求各地市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学校、经营方、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入家长代表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共治。从2020年建成全省所有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校园食品安全指挥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全方位监督制度体系,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通过“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春秋季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风险隐患研判、餐饮质量提升、构建社会共治”等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改善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多措并举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求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原料进货查验至食品分餐、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严格执行查验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并向供餐学校展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一是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校长(园长)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重大决策、负责自查报告、整改工作的审核,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二是督促各学校校长要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含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定期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制定和填写陪餐评价表,评价表应涵盖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内容,督促各学校定期对评价结果组织研究,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组织实施,学校落实每周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全面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要及时更换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经营单位。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督促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选择相对固定的资质齐全的食品供货商,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或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实行区域内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集中采购。

  四是市场监管部门连续3年(2020-2022年)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全面覆盖。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分别在春秋两季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高的单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各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利用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的机会,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以及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开展师生的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二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部门与学校食品安全沟通协作,通过落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实施方案。一是强化与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密切协调、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化多方联动长效机制,提高监管信息沟通频次和效能。二是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供餐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食堂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做好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社会共治方面,通过视频传输、网络视频等多样形式,向家长代表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四是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20-3883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