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竞争函〔2022〕413号
省医保局:
彭雪梅等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我省急救药品价格监管力度》(第2022065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群众价格权益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1〕87号)精神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2022年2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7746人,对4004个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立案71宗。二是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药品垄断行为执法工作,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多起药企涉嫌垄断行为案件开展调查。三是加强医药医疗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清查各地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存在的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相关内容。
下一步,根据提案中有关“加大对违法抬价行为和垄断行为的惩处力度”的建议,我局将继续依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一是加强价格监管,从严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合力。二是加强反垄断执法,根据《反垄断法》《原料药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医药领域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维护群众权益。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德坤,3883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