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办函〔2022〕391号
省卫生健康委:
徐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集团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案》(第2022064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卫规〔2021〕6号),明确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依托医共体总院(或牵头医院),到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及广州、深圳市选定的药品耗材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该举措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进一步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群众药品、耗材需求,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易圣林,020-3788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