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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2-0031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01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94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广函〔2022〕366号 发布日期: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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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94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粤市监广函〔2022〕366号

省委网信办:

  武小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和完善“直播平台”行业监管准则和涉税管理事项的提案》(第2022094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推动。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监管理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市监广〔2020〕651号),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方案,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行“12315进网络交易平台”活动,积极与各大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搭建起便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渠道,指导督促落实平台责任,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诚信经营意识,主动、快速化解消费纠纷。2021年,收到关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品”“未按约定购买的质量和数量发货、货不对板、退货退款难”“售后服务质量差、出现破损”“商家跑路、预付款退款难”等有关直播营销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14992件。其中接收投诉12409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27%;接收举报2583件,举报按时核查率96%,其他仍在督办中。

  (三)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强化直播营销和网络交易监管。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广东省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6.82万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710条,责令整改网站1422个次,已提请关闭网站55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69个次,查处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件3件,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案件38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45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27件,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730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90件,罚没款844.9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直播营销活动监管。进一步加强直播营销和网络交易监测检查,依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畅通维权渠道。持续优化“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多元便捷的投诉咨询渠道,并及时处理网络直播活动的投诉举报。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网络直播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净化网络直播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四是加强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劝解、建议、反映、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商品服务监督,强化企业经营督导,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五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布相关投诉案例、消费提示警示、现场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等活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冉宗权,020-388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