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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2-0030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02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网监函〔2022〕364号 发布日期: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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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粤市监网监函〔2022〕364号

省农业农村厅: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省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发展的提案》(第2022012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铁拳”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为遏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现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局以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聚焦民怨最深、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社会舆论关注最高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涉及民生领域案件12078宗,移送公安部门271宗,其中查处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案件1820宗,查处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案件24宗,查处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案件196宗,查处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348宗,查处中介机构“乱收费”案件31宗,查处翻新“黑气瓶”案件54宗,查处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305宗,查处“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256宗。

  (二)组织开展统一销毁行动,彰显打击违法决心。为更好地展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果,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要求,2021年4月23日,我局依托省“双打”办,联合深圳市“双打”办在深圳市举行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行动。现场公开销毁了包括假药、假烟、盗版出版物、电子产品等侵权假冒商品共计68吨。2021年11月18日,我局在中山市广东分会场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统一销毁活动。销毁包括食品包装材料、营养配方食品、酒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等肉类产品、假冒知名月饼、抽检不合格的大米、调味料、花生油、零食、菜果类食品及相关制品、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食品添加剂等130多种,共计140.24吨,彰显了广东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三)广泛开展执法宣传工作,扩大执法威慑力。我局通过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分5批次(含农村食品专项2次)公布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民生领域“铁拳”典型案件43宗,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同步公布属地典型案例,并针对一些重大执行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晨熙煤气有限公司充装超期未检验或已达报废条件气瓶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九凝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等5宗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执法效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四)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2021年,我局加强12315与12345衔接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全国12315平台与各市12345平台的对接优化,指导督促各市依法、规范、高效处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处理投诉、举报共170.54万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82%,举报按时核查率99.7%,ODR单位按时办结率94.3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6.5亿元。我局指导省消委会持续优化“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不断提升“全省一张网”效能,各地消委会逐步开通微信公众号、App、网站、专线等多元便捷的投诉咨询渠道。省消委会累计与151家企业建立投诉快速处理绿色通道,连续四年开通“双11”维权咨询专线,不断提升投诉纠纷处理能力。2021年,全省消委会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8.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亿元。随着维权便利化程度的提高,我省消委会处理消费投诉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均保持上升趋势,继续居全国首位。

  (五)持续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引导。近年来,我局指导省消委会持续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通过有奖竞答、抢答的方式,向广大村民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针对农村常用的电器产品,结合产品实物和使用场景,向广大村民重点普及产品优劣辨别知识,讲解电器安全使用常识。全省消委会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消费教育超420场(次),覆盖消费者130多万人次。围绕消费者关注和需求,全省消委会先后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老花镜、LED护眼灯、儿童读物等商品的检测比对,发布相关消费提示、警示,为消费者选择提供科学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聚焦“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质安全的消费环境。我局将指导省消委会,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结合乡村振兴中心工作,策划开展农村消费状况调查,以及农村消费品比较试验,掌握农村地区商品服务真实情况。深入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系列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允充,020-38835968)